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3-12-25
李某与孙某是几十年的合法夫妻,一直以来共同经营一家大型企业。由于孙某一直忙于工作,对丈夫李某在外面的行为没去多想。直到有天发现丈夫口袋里一张大笔的银行转账存根才问起用途时李某的解释不合情理,这让孙某起疑心,在多次的追问下李某才说出实情。原来李某背着孙某为小三买了一套复式楼,转账存根是当时交付首付款时李某从自己的账户中转入小三的账户中,此后的还贷人也是李某,李某每月定期向银行以转账方式还贷。由于李某为了不让孙某知道,因此将房产名字写到小三名下,并与小三私下协商好小三只享有居住权,实际产权人为李某。但当孙某得知此事后想将房产追回时,小三将此房低价转让与他人,拿到售房款的小三从此不再与李某见面,只是口头承诺返还李某部分房款。孙某担心时间久了小三将售房款挥霍掉,从而立即委托本人及时诉讼并保全了一百多万的售房款。此案经法院审理,支持了我方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小三返还财产,小三不服一审判决,随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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