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7-09-19
河南省新郑市赵建平给朋友王军打欠条时,因字迹潦草,把“伍百”元写成类似“伍万”的欠条,没有想到王军以伍万元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赵建平偿还其伍万元债务及利息。2月23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赵建平偿还原告王军伍百元。
今年40岁的赵建平是新郑市人,他与王军是多年生意场上的朋友。2009年,王军开服装店因缺少周转资金,便向赵建平借了10000元。一年后,王军因有急事将服装店转让给赵建平,服装店的衣服核算为10500无,王军借赵建平10000元通过互相抵销后,赵建平欠王军500元,他便给王军打一张“欠王军现金伍百元整”落款人为赵建平的欠条,赵建平所写的欠条的“百”字书写得潦草,且与“万”字相似。
一年后,王军拿着赵建平给他打的伍百元的欠条,却声称赵建平欠其伍万元,以欠其伍万元要求赵建平偿还。赵建平很生气,自己只欠给王军伍百元,只是自己笔迹潦草写成了类似伍万元的欠条,他很冤枉,只同意偿还王军伍百元。双方争执不下,王军把赵建平告上法庭,要求赵建平还欠款伍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河南某鉴定机构笔迹鉴定中心对欠条进行鉴定,结论为:医检的检材及样本经检验,两者在书写水平、书定格式、单写法、阿拉伯数字写法等书写习惯特征反映相同,并且与“百”的错字在写法一致。故欠条是伍百元,不是伍万元。【以上内容由扬州律师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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