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2-11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进行创业,为了加强本国的企业的竞争能力,以及企业中员工的积极性,很多公司对企业股权设计非常重视,那么创业公司如何设计股权?下面小编给大家说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创业公司如何设计股权
一般情况下,参与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在创业早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的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励。
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权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
而在投资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在分配股权时,也可以先根据一定阶段内公司的融资计划,先预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后续融资,另外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
二、股权架构设计是什么
股权架构设计是指创始股东基于股权分配的基础之上,综合性的考虑预留期权池和设计合伙人动态股权调整机制,并且约定合伙人之间进入、退出机制,从控制权层面做同股不同权的安排。进而基于公司商业模式和组织结构裂变而形成的多个公司的形态。对于这种模式下的股权设计,可以称之为生态型股权架构设计。
那么,回到题主的问题中来,创业型公司如何设计股权方案呢?第一步我们需要合理的分配股权,也就是上述解释中对于股权分配的理解。那么对于创始团队之间的股权如何分配的问题,基于公司组织结构的建立,我们就应该从合伙人诉求开始思考。
三、 初创企业的股权应当分配给哪些人
创业往往是由一两个创始人思考、发起并组织一个团队来推进与实施的,这样的人是整个创业团队的核心,我们将其称为核心创始人。核心创始人当然会是获得股权分配的创始股东之一。对于初创企业及核心创始人来讲,需要考虑但往往又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的是,对于创业初期能够给公司带来创业所需要的能力与资源的人,是否有必要都将其作为创始股东并给其分配股权,换句话说,对于这些人,是否必须以股权为代价获取其能够给公司带来的创业所需要的能力与资源。实践中,相当部分初创企业及其核心创始人容易出现的一种情况是不加过多思考地将这些人都作为公司的创始团队成员并给予股份,一是碍于情面,二是早期公司往往没有较充裕的现金作为对价来交换创业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
资金在公司创业早期阶段固然重要,但股权更是弥足珍贵:资金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是可再生的,而股权不能;每一元现金的价值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是几乎不会增加的,但每一股的价值确可能会翻高几十倍甚至于数百倍。因此,股权设置与分配的第一个核心原则就是,用“钱”解决的问题不要用“股权”来解决。如果公司是技术导向型的,在公司创业初期,你的股份就应当用在引入技术大牛上,而不是销售总监上,创业早期一般也不会太多涉及销售的事情;如果公司是业务模式导向型的,技术层面并不涉及太复杂的东西,聘请月薪2-3万的技术人才就能解决的话,最好不要在创业初期就给出股权,但可以视情况给些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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