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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4-24

  在当代社会,即使司法不断进步,我们国家的司法资源是非常珍贵稀缺的,我们不应该浪费。在生活中经常用到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是要注意的,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然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一、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应当行使一定的请求权,如果超出该时效期间不行使,则侵权人或者债务人便享有抗辩的权利。诉讼时效只是针对债权请求权而言的,即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请求相对人作出某种特定行为的权利。

  而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债权请求权,因此,没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基础。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准,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双方都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因此,从这个逻辑上来说,也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

  另外,合同无效是因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如果适用诉讼时效,那么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效合同不能被确认无效,岂不是就达到了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这就严重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立法宗旨。

  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如何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1、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认定(确认合)同无效。

  2、在合同纠纷诉讼中既使诉讼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也有权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19号会议纪要若干问题的请示之答复》([2009]民二他字第21号)答复:债务人未对不良转让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情况能够引发人民法院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合同效力问题是个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是法院依职权认定的内容,尽管在诉讼中双方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亦可认定合同无效,这并不违反法定程序。

  3、一般情况下,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当事人。但是,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4、确认合同无效(绝对无效)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认为,无论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实体法上的形成权)还是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抑或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角度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相对无效合同的撤销权,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要受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三、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答疑

  网友提问: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答:

  合同无效,自始无效。实践中对于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时效即你说的追诉期限有分歧,但是实践中法院在审理中大多认为不收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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