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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与无效合同之间有什么联系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4-24

  随着社会发展,法制的完善,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上运用广泛,合同关系的成立是要在法定的条件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中成立的,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但是其效力方面就要另外分析的。那解除合同和无效合同之间有何联系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解除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联系在哪

  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2、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不能混为一谈,二者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区别的,例如法律后果、发生原因等都是不一样的,具体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来。分清楚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对于解决合同纠纷问题也是比较有利的。

  二、解除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三、无效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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