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5-24
我们知道,继承人要继承遗产,是必须要有遗嘱的,才能证明其法律效力,当遗嘱原件丢失的情况下,继承人用遗嘱的复印件代替是否有法律效力呢?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遗嘱的复印件到底有没有效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遗嘱原件遗失用复印件代替可以吗
1、遗嘱原件遗失,复印件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该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公证遗嘱,如果复印件是从公证书原件那里复印的,并且经过公证处盖章的,该遗嘱复印件是有效的。但如果是以其他形式作出的遗嘱,仅保留复印件则较难证明遗嘱的有效性。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老人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
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并不直接否定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应满足行为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未经伪造或篡改等条件。但是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因此如果有能力进行公证的话,最好还是能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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