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律咨询热线:136-0527-8725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扬州律师
您的位置:李红霞律师网> > 交通事故> 正文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处理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3-02-27

  单方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一类事故,虽然一般不涉及人员伤亡或者第三者财物损失,但是车主撞到护栏,自身车辆损坏也是挺令人着急的一件事。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如何有条不紊地处理,减少车主的损失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发生单方事故后,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流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就是找保险公司来处理,走保险索赔程序。但是车主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一、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

  这种情况下,就不只是车主自身的车辆受损了,涉及到公共财产,车主应该及时报警处理。车主先标划现场后,应当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的处理,之后再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二、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

  车主应该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将派员到现场查勘处理。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车主应该按照以下具体的流程来处理:

  (一)报案: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损失较大可由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向当地警署报案,或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会视情况处理:

  1、损失较小,即一万元以下

  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在五千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一般会在现场出具《定损报告》,确定车辆修理价格。

  2、损失较大,即一万元以上

  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定损:车主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索赔人员查勘、确认损失。如在修理过程中发现还有其它损失的马上报请保险人复查。

  (三)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1、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2、交通事故仲裁机关出具的调解书、责任认定书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证明;

  3、保险公司的定损单;

  4、车辆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清单、施救费;

  5、第三者车损修理发票及维修清单、施救费、物损发票;

  6、如有一次性赔偿的,需提供一次性赔偿凭证;

  7、肇事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及司机驾驶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私车还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保单复印件;

  9、赔款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及公司帐号(私车由被保险人签字);

  10、如所汇款单位或个人与被保险人不符,还需提供被保险人的委托书。

分享到:
咨询方式

扬州律师

李红霞律师

136-0527-8725

23942869

在线咨询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