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律咨询热线:136-0527-8725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扬州律师
您的位置:李红霞律师网> > 交通事故> 正文

交罚款需不需要本人去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3-02-28

  导读:

  交罚款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交,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机动车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从违章罚款处罚之日起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一、交罚款需不需要本人去

  交罚款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具体规定如下:

  1.可以由本人去,也可以委托他人去交警大队处理,也可以自主在网上查分并接受处理;

  2.具体情况如下: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警察会给你的驾驶证开具处罚决定书,然后去银行交罚款的,谁去都行,不要超期;如果是非现场处罚的,如电子曝光,这主要是针对车,因为警察不知道当时是谁开的,所以,车主带行驶证、驾驶证去接受处罚,驾驶证可以是别人的,也可以由别人代去处理。

  二、机动车违章罚款滞纳金一般是多少

  机动车违章罚款滞纳金一般是: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但是也要注意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即最多罚1倍的滞纳金。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

  三、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类型

  提醒您,交通违章行为的类型如下:

  1.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等等。

分享到:
咨询方式

扬州律师

李红霞律师

136-0527-8725

23942869

在线咨询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