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7-08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刑之后最想的是减刑,但是是需要满足条件的。那么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
减刑假释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
二、假释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假释家属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上一篇:减刑假释审理程序怎样
下一篇:假释和减刑需要通过哪个部门
版权所有© 李红霞律师网 All Rrights Reveresd. 苏ICP备13051630号-1
邮箱:23942869@qq.com 地址: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1号楼5层
扬州法律咨询热线:136-0527-8725 QQ:23942869
UED:律师营销网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