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12-27
我国刑法规定了量刑标准,同时也规定了犯罪分子相关的减轻量刑的情节,其中,犯罪分子认罪认罚也是减轻量刑的情节之一。那么,什么是认罪认罚?犯罪分子认罪认罚怎么写减轻量刑申请书?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犯罪分子认罪认罚怎么写减轻量刑申请书
减轻处罚申请书
***市**区人民法院:
***,男,汉族,系我村村民,该同志平时一直表现很好,在搞好家庭经济建设的同时,还非常注重村里公益事业,除此次违法犯罪行为外,无其他劣迹。此次犯罪也是由于他交友不慎,一时煳涂所致。
在近一年取保候审期间,其一直认真反省,积极改造,请求你院在对其进行处罚时,能够认真考虑其平时表现好,可塑性强等情况,从保护人才角度出发,对其予以宽大减轻处理。同时如果需要,我村愿意接受对其监督改造的任务。
申请人:***
****年**月*日
二、什么是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上一篇:认罪悔罪可以减轻量刑吗
版权所有© 李红霞律师网 All Rrights Reveresd. 苏ICP备13051630号-1
邮箱:23942869@qq.com 地址: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1号楼5层
扬州法律咨询热线:136-0527-8725 QQ:23942869
UED:律师营销网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