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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3-01-31

  盗窃罪就是盗窃他人的财物,盗窃罪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来定罪的。盗窃罪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希望对大家了解盗窃罪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的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其具有以下特征:

  (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

  (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

  (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

  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且盗窃次数亦没有达到多次,则不能构成本罪

  三、盗窃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人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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